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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志强顶不住啦,连夜逃亡美国?策划出逃多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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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mo 发表于 2013-3-24 23:39:00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世界企业家》(iCEO.com)披露:北京西城区的任志强(110102)华远买了北京东城区的任志强(110101)在广东开的一个设备厂,然后后者就消失了。北京西城区任志强的华远代售的金尚嘉园卖了90套房子给一个同名同姓的北京东城区的任志强,后者又不见了。太诡异了!公知们怎么看?110101身份证刚被销号。
任志强说他的身份证是110102开头西城区的,现在找到了110101开头3月8日生的东城区任志强。阳江汽车空调设备厂是用后者身份注册工商信息的,该厂注册四年半后被华远公司兼并,两个任志强合二为一。最近潘频繁动用媒体资源。有人告诉我潘任美事件阻力在于:第一,除了地产界,还涉及背后的官员,会触动利益集团;第二,潘任美模式非此一家,而涉及到很多富人原罪,高层投鼠忌器。
一.时间轴
在我们与任志强辩论“华远地产是否国企”时,其实忽略了一个关键维度:时间轴。任志强将光华路SOHO2项目超低价转让给潘石屹、张欣并签订合同是在2007年11月6日前,此时华远地产只是提出借壳上市申请,还没有获得审批,因此在当时华远地产是华远集团绝对控股的国有企业,这是任志强也不敢否认的。因此,2月16日任志强发长微博回应时他一边引导议题“当前的华远地产是否国企”,一边把利益输送给潘、张的交易时间引导篡改为2008年10月。
明明搞错了年份,把交易时间从2007年错写成2008年,但是任志强故意把这条评论转发出来,又故意不纠正。然后发布华远地产上市时间,结果就造成了上市先于交易的假象。眼尖如我,也几乎被蒙骗过去。仔细琢磨后才发觉其狡诈做法。
这种移花接木的偷换概念技巧并不高明,但网友在被任志强刻意激怒的情况下倒是很容易被引导到歪路上。即便在2008年,华远地产借壳“幸福实业”上市后,国有独资的华远集团仍然拥有华远地产超过80%的股权,也就是说即便任志强后期做手脚把交易时间篡改为2008年,华远地产仍是一家上市的由华远集团国资控股的国有企业,国有控股性质不会因上市不上市而丝毫地变更。
任志强另一处在时间轴上偷换概念是自己当前不是国企管理者了,那么就不要以国企管理者的身份来追究他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罪责。为此,他不止一次地引导、渲染。难道任志强真的认为2011年从华远集团董事长岗位上退休了,在2011年前主持工作期间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就可以不被追责了吗?按照他的意思,现在的贪官可以集体申请退休来免罪?多么荒谬与无耻!

事实上,即便华远地产不是国企,但任志强也否认不掉华远地产里面有国资参股,那么任志强与潘石屹的超低价转让交易若被追查确认交易价格严重低于地块价值会造成国有资产流失,这与华远地产是否国企并不绝对联系。
二、18层房产
上篇文章谈到了任志强卖房疑云。据新闻报道11月27日,北京链家地产公布一则二手房出售信息引起广泛关注。该信息显示:“现正出售的是房地产大亨任志强的房子,均价比市场每平方米低5000元到8000元。一套便宜几十万,此事百年难得一遇。”一位地产中介告诉记者,据其了解,业主出售房产是受即将出台的房产税影响。牡丹园店A组的中介告诉证券时报记者,“该单元1至18层均为华远任志强及其家人任志刚所有,共18层,目前出售的是12层以下的房源,过几天13层以上即将放盘”。
任志强发微博的第一点辩解“我没有一套单独在自己名下的商品房,所住私宅也都是自己开发的楼盘。”第一句与金尚嘉园的18层房产在他和他哥任志刚名下并不矛盾,而第二句只提到所住私宅而并非所拥有房产。文字游戏罢了。
第二点辩解“同名同姓的做地产的叫任志强的有四人,别张冠李戴。”首先链接地产中介公布信息为“房地产大亨”,而任志强回应“做地产的”,这两者何止天差地别,随便一个小中介都可以称为做地产的,但是能称得上房地产大亨的任志强,在北京乃至在中国除了熬廉价鸡汤、放欺民大炮的华远任志强外,还有哪个?何况在任志强发微博辟谣后,该房地产中介仍一口咬定卖房者就是华远地产任志强,难道他敢对媒体造谣吗?这可不是简单的指控,这是在指控任志强身家有近亿房产,也就是直接控告作为2011年前年薪仅70万国企管理者的任志强靠侵吞国有资产或流失国有资产获得输送利益而暴富。若此言真是造谣,任志强先生的名誉就受到严重诽谤,为什么不起诉他捍卫自己清白之身呢?答案不言自明!
第三点辩解“网上谣传的房子也不是华远开发的”更是软弱无力。不是华远开发的就等同于不是任志强的房产吗?这里面的逻辑在哪里?此外我已查证到金尚嘉园虽然确实不是华远开发的,却是华远集团旗下华远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代理销售的。这里面意味着什么,读者可自己揣摩。此地无银三百两,恰恰漏了底!
此外,再后来,链家地产含糊声明::“本来我们不应透露委托业主信息,但目前看来需要澄清一下。今年9月份我们接到金尚嘉园一业主的大宗委托销售,是一个单元的3层到17层物业,业主姓名任志强和任志刚。经核查委托业主身份证明,此任志强非彼华远地产董事长任志强,同名同姓而已。同时为经纪人的不当说明给各位带来的困扰表示道歉。”网站上打着“任志强的房子”标语的房源信息同时不见。
我认为作为同是北京房产圈的老总人物,左晖很难与任志强撇清利益与交情关系,因此他含糊的声明并不足以采信,倒是与任志强显然没有直接利益关系的该公司中介更值得采信。但可以想到的,该中介必然已经被种种方法给封口了,恐怕今后除非公安机关出面,即便再去记者采访也不敢讲述实情了。
但在中纪委或公安机关出面办案途径之外,还有另一条途径可以查清。今日公布新闻虽然不能以人查房,但是仍然可以以房查人。因此可以到房地产交易中心提供该处房产的房产证编号,就可以查到户主姓名和身份证信息。可以同名同姓,但是身份证编号总是唯一的吧?任志强先生,你即便有天大的神通,现在想去销毁房产交易信息恐怕也万万不行了!不妨坐等!
三、任志强何时出逃
前面写了两节内容,大家可能看过之后倍感困惑,这与任志强何时出逃有什么关系?关系太大了!第一节坐实任志强与潘石屹2007年的交易若违规就必然定性为造成国有资产流失,而这是刑事重罪,国企管理者在刑法中明确规定属于国家工作人员,这就触犯了渎职罪了。而第二节则会坐实任志强在国有资产流失交易中可能获得了不明来源的巨额利益,这就涉嫌贪污罪了。这两部分若国家机关介入查清确认,任志强可就不是14个月可以出来的了。因此,任才会有百分百的理由在追责前出逃。
好,[会不会]出逃的问题已作解答。但是[能不能]呢?有人会说任志强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平时护照都是归国家保管的啊。错!任志强在2011年从华远集团董事长职位上退休后,他就已经拿到了护照可以因私出国了。任志强发微博乐观表示,“退休后他将不再受因私出国限制,多了一份自由…下次去哈佛可以自己决定了”。另外,此文下方也有一句“据悉,北京市西城区国资委持有华远集团100%股权,而华远集团是上市公司华远地产的控股股东。”)
[能不能]的问题也作答了,那么[何时]呢?我个人的猜测就是今年三月左右!因为三月两会期间,正是新班子全面接手工作之时,媒体称“中国领导人十年来最大规模交接班”。而新班子接手工作后,根据前面几个月整顿官僚作风、反浪费反空谈的情况判断,反贪腐将是未来列上日程的第一大工作,而恰恰有媒体已经在放风“习近平李克强新政展望:房地产政策或生变”。
住房市场真正转型为以消费为主导,即是对当前房地产市场已经被任志强、潘石屹、张欣等房地产商勾结不法官员鼓噪为投资属性的现状进行了严厉地批评。让房地产回归刚需消费的本质。那么,在房地产领域进行严厉的整治也就是难以避免的了。“山雨未来风满楼”,最以研究国家政策著称的任志强必然是春江水暖鸭先知了,因此一面不顾千夫所指地持续鼓噪今年三月房价必然暴涨,一面却一层房子低于市场价几十万的甩卖18层豪宅!事实上鼓吹暴涨就是在忽悠傻逼来接盘。
三月,国将巨变,我曾调侃一句“反贪磐石屹,共富人自强”来预测也是期望未来中国的走势,以反贪整顿官风拉近执政党与人民群众的联系,而推行共富的利民政策更会更坚实地收获民心支持。那么在此基础上任何势力,不管是国外以美国为首的扼华同盟,还是国内的贪官奸商联盟,都阻止不了中国向平民拥有充分、平等话语权与分享发展红利机会的平民社会大踏步的前进!
别了,任志强,别了,任志强们!在你“去哈佛”之前我还是要忠告一句:当你高高在上靠官二代出身攫取国家人民的利益时,别丧心病狂地侮辱穷人无能,我们可能确实比你穷,但我们的收入是用自己双手去勤奋劳动换取的,我们无愧国家,更无愧自己!
我知道,起初司马南不过是闲暇之余用手指头轻轻点了点老任 ,哪知道一向碰不得的老任扭头恶狠狠就是一口,司马大惊,但随即猛踢几脚,一脚比一脚厉害,脚脚击中老任鼻筋,老任开始还汪汪大叫,但声音是越来越低,最后是夹着尾巴窜进窝里,不停地呜咽,该死的司马手里提溜根棍子犹站在外面不肯走,哈哈。
任志强很快将被抓。内部小道消息,确凿证据表明其涉及地产腐败伪造证件等罪。还有已经被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挪用公款罪判处无期徒刑的,原中国银行原副行长赵安歌,也收受了华远地产贿赂190万元,只是很奇怪当时怎么没有处理行贿的华远。中国银行原副行长赵安歌供认以虚假咨询合同的形式收受华远公司贿赂款190余万元。赵安歌说是华远主动提出给好处,并将“中介费”从100万提高到190.8万。任志强助理胡晓坤是经办人,任志强说合同要真一点,中介费改为1%(190.8万)。胡晓坤现在是华远地产经纪公司总经理,也是金尚嘉园90套房的代售商。
整理时间轴:
?1985年任志强贪污入狱,出狱后称教训是“不能随便侵吞国有资产”。
?1987年用110101东城区身份证成立阳江汽车空调厂。
?1992年华远集团兼并阳江厂。
?2007年与潘石屹SOHO交易涉嫌侵吞国资。
?2013年称华远地产非国企,双身份证曝光。
任志强参与国务院房产政策的制定,他自己还写到简历里,太嚣张了!司马南大战任志强,吴法天单挑潘石屹,从国有资产流失到贪官污吏洗钱,从左派集结冲锋,到右派勾连反击,各种秀下作耍流氓。潘任美之流罔顾原罪左右其手,骗子扮成精英,利益代替政治,不怕被戳穿就怕被清算。不想当政客的商人不是好骗子。华远老总任志强有两个身份证。去年年底房产中介抛售的金尚嘉园90套房子是任志强用其中一个身份证和其兄任志刚买的。开发商是宏力迈,任志强原先占其六成股份,五矿地产介入后仍占二成。求证:是同名还是一人两证?90套房市值四五个亿,若属任志强兄弟,钱从何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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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mo 发表于 2013-3-25 00:10:00 |只看该作者
事实击碎谎言,看潘任美如何洗劫国、劫民
任志强又放炮了!2月16日任志强以4篇长微博炮轰、谩骂质疑者后,遭遇多篇带有充足事实、严密推理质疑长文章的猛烈回击。此后,任大炮哑火了,一腔怒火被生生砸进腔子里化成浓浓的鸡汤。
然而,就在2月23日,任志强又放炮了!2013年亚布力中国企业家论坛上,华远地产董事长任志强在 “做大做强国企改革的真实含义“分论坛部分发言,声称”因为是国有企业,大家就可以拼命的吃,喝,占。“我瞬间就被这任志强亲口供认流失国有资产动机的幸福击晕了,财经网你立功了,任志强你举报潘任美更是立大功了。鉴于任志强先生在被众多网友据实质疑后仍不思反省自身,反而用更加丧心病狂地攻击国有企业来为自己开脱。接下来用更加详实的事实与数据来还原任志强疑似洗劫国资、民财而输送给外企SOHO中国的路线图。
一、国企性质不是你想改,想改就能改
任志强见司马南、吴法天 等人追问的光华路SOHO2项目国有资产流失事实确凿无可辩驳,便习惯性使出自己的诡辩伎俩,提出“华远地产不是国企“这个伪命题,言外之意,华远地产都不是国企了,那么流失的资产就不是国有资产,那么即便确证流失了也不能用针对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罪和贪污罪来惩处他。
此前我已经就此问题与他数度正面交锋。列出华远地产官方网站的股权结构图表证实国资控股华远地产64%以上,指出在华远地产与潘石屹、张欣的SOHO中国签署项目转让协议是在2007年10月,华远地产还未上市,华远集团控股80%以上。用铁的事实证明华远地产自成立以来就一直是一家国有企业,只不过是从国有独资企业过度到国有控股企业(2008年10月上市)。
然后我们再看看华远地产董事会是怎样阐述自己的国企性质的。2012年12月28日,华远地产发布了目前为止最新一期涉及公司股权的公告:“本公司控股股东北京市华远集团前向昆仑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贷款13亿元人民币,以持有的本公司限售流通股728,150,373股质押给昆仑信托做为担保,质押期限与贷款期限相同,为三十六个月。华远集团目前持有公司股份728,150,37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6.07%。“该公告署名是董事会,权限要高过任志强的董事长一级,因为董事长是向代表所有股东权益的董事会负责并汇报的。
如此一来,任大炮被充分的事实证据彻底砸哑火了,竟然在亚布力论坛上叫嚣:“75%的国资不能叫国有。对社会上的上市公司和民营企业来说,51%的国有就变成国有企业了,国有企业控股,有按国有企业管理,那产权为什么不平等呢?“言外之意就是“华远地产就不是国企,国资即便控股即便股权超过64%也不能叫国企“这就是毫无事实依据和法理依据的老娘们儿撒泼打滚了。你任志强不是金口玉言的皇帝,也不是指鹿为马的赵高,你只不过是一个组织部任命过的国企高管,你有何权力改变华远地产的国企性质?若想改变,那你得有能量修订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第五条明确规定:“本法所称国家出资企业,是指国家出资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以及国有资本控股公司、国有资本参股公司。”
二、光华路SOHO2,输送了多少国有资产?
根据公开报, “民源大厦(现已被潘石屹改名为光华路SOHO2)还是任志强刚刚收购的物业,这次也转手卖出。该项目位于CBD商业密集度最高区域,在潘石屹的光华路SOHO正对面,建筑面积约十八万平米,规划为高档写字楼及商业中心。民源大厦项目转让金额为10.3亿元。”而查到的另外一份资料则显示,光华路SOHO2的合同总价仅为7.2亿元。相差3亿多,到底是哪个价格呢?
艰难获取到华远地产的2008年年报后,终于确定了真相,光华路SOHO2项目,华远地产以7.028亿元的总价转让给了SOHO中国。这比我们曾经质疑严重被低估的价格还低了3亿多。那么,究竟如何计算光华路SOHO2项目华远地产到底输送了多少国有资产呢?首先就要估值出光华路SOHO2的销售总价,而且尽量是2007年到2008年当时的价格。否则任志强会说我们拿现在的价格冤枉他。
从两个维度,第一个维度就是周边同类商业地产的每平米售价作为参考。当时,光华路SOHO2对面就是同为商业地产的光华路SOHO,而光华路SOHO在2007年6月开盘时商铺售价每平八万元,写字楼售价二万八千元。因此,即便全部按照写字楼售价,18万平米的光华路SOHO2的总价也为50.4亿元。另一个维度,就是SOHO接手光华路SOHO2后的预估售价,事实上,SOHO中国拿到该项目后稍加装修建设和商业包装,就预估参照4万元/平方米均价估算,该项目可实现销售额至少76亿元。事实上,根据SOHO中国2008年年报,商铺均价6万元,写字楼均价3.6万元,因此2008年SOHO出售物业总均价也应在4万元以上。
那么我们就知道光华路SOHO2在2007~2008年左右的总价应在50亿到76亿之间,考虑到SOHO2在售价上的包装能力,那么我们取最低值50亿元。这已是非常保守的估计。任志强这个地产老手肯定当时会预估的比我更准。然后我们再扣除掉光华路SOHO2的工程建设费用。根据SOHO年报披露,2008年SOHO中国的毛利率为49%,扣除25%的拿地成本,以及10%的销售成本,建筑成本在15%左右。
因此SOHO2输送国有资产总值=项目销售总价50亿 —— 建筑装修成本50*15% 7.5亿 —— 购地价格7.028=35亿元。这部分被输送的国有资产本来应该归属华远地产的股东国有独资企业华远集团,任志强40分钟、50个字、两人签名就转送给外企SOHO中国。何其惨烈!原本归属于全民财产的35亿就这种被输送到海外,那钱属于我们每一个人,潘任美把他们抢劫走了,临了骂我们一句“穷人傻逼无能”。

三、被遗忘的SOHO北京公馆
在几乎所有质疑华远地产涉嫌舒总利益给SOHO中国的文章中,SOHO北京公馆都被忽略掉了。倒是华远取得土地的长春野力和琼民源被广泛关注。这一个线索当然要一查到底,但似乎已经略偏离主题华远地产国有资产流失案,而对主题有关键性帮助的,则是SOHO北京公馆是否也涉嫌流失了国有资产。
同样是已建好项目,同样是华远地产转让给SOHO中国,答案应是肯定的。媒体报道中SOHO北京公馆建筑面积66000平米,总价14亿元。均价为2.12万元。这是燕莎商圈中心区域的豪华住宅,北京市的许多外国人便居住于此。SOHO中国2007年11月2日与任志强签署最终转让合同,在12月19日稍加装修就开盘销售,售价为4.2万元。也就是说,SOHO中国仅仅付出一点装修成本和销售成本,就获取了10多个亿的纯利润。而且不到2个月时间。
?四、任志强为什么进行国有资产输送交易?
国有资产流失被输送给SOHO中国的事实如此清楚,那么我们返回头来看看任志强究竟为什么要进行这次交易,而且是非常仓促地进行。根据公开报道,“9月28日证监会驳回了华远的上市请求,这时华远的现金流只能维持半年,正好潘石屹的公司上市成功,有大把的钱花不出去,这样我们就一拍即合。可是没想到一个月后,证监会同意了华远借壳ST幸福上市的请求,现在有点儿后悔卖了这两个项目。”任志强说“早知道能获批,我就不给他了。”
1)华远真的急缺钱吗?
根据华远任志强的说法,华远现金流特别紧张,但是根据华远地产2008年年报,华远地产就在转让两块绝版CBD好地产同年的2007年3月到8月,就从银行轻易地获取了7.3亿元长期贷款。时间如此接近,而且华远地产也有项目在销售中,怎么可能急缺钱用。而且华远地产与华远集团就是任志强口中“可以轻易获得土地、贷款资源的国企”,怎么会因为缺钱而转让项目?借口太牵强!
2)若真缺钱,华远地产也可转让其他城市项目(如长沙和青岛的项目,以及北京市郊的项目),为何非要转让马上就能销售带来巨大现金流的北京CBD绝版好项目:光华路和北京公馆?
面对华远SOHO2及SOHO北京公馆的转让,一位香港投资者不解地问:“华远地产这么好的项目为什么拱手让给潘石屹?北京CBD的项目土地目前可是已经绝版了!”记者对上述香港投资者的发问无言以对,是华远地产的资金链条发生问题还是变相炒作项目牟取不当获利?从某种角度讲,华远地产出让土地项目换取收益的生存方式已让自己身处灰色生存地带。
3)作为在房地产业最善于政策研究的任志强,怎么会不清楚一个月后的上市复核能否通过?
4)2007年10月初,任志强和潘石屹只是在一张背面有字的纸上写了50个字作为草签协议,而一个月后华远地产上市成功。此时,华远地产已经融资成功,绝对不缺钱,而转让正式合同还没有签署,草签协议本应作废。任志强却以非常牵强的“个人诚信”为借口,坚持要把转让进行到底。试问,若华远地产是任志强私产,此种个人诚信尚可理解,而华远地产是国有控股企业,此种以诚信为借口慷国有资产之慨就是彻头彻尾的犯罪。华远集团的公司流程、国资委的监管都到哪里去了?而且,在此交易过程中,交易双方曾在2003年的物流港中共同投资开发项目,因此属于典型的关联交易,那么此交易在未上报国资委并向公众公布的情况下完成,不正是触犯《公司法》吗?
五、任志强的天价工资悬疑
任志强多次对媒体抱怨,由于其国企高管身份,国资委不允许他拿700万年薪的全部,只能拿70万年薪左右。在2011年从华远集团董事长岗位上退休后才能拿到全部。但是,在华远地产2008年年报薪酬栏目以及财务报表中均显示,任志强领走了774.3万年薪。又是一个罗生门!
对此疑案,经济学博士马红漫先生专门写文章来实名揭批。“作为华远地产的投资者,在此次所谓高管高薪之谜曝光之后,完全可以依法追问如下事项:华远地产公司高管薪酬究竟是依据什么标准来确定,为何实际开支与名义开支差距巨大?财务账目上的700多万元收入与任志强自称的70万收入,差额约达630万元,该笔资金的实际去向究竟是哪里?是谁通过什么财务形式来挪用任志强名下的这笔资金?相关的财务管理规范程序为何会虚置?
事实上,上市公司财务数据绝不是可以儿戏的对象,若诚如任志强所言,“天价薪酬”只不过是一个账目数字,那么这绝不意味着仅仅是任志强对个人收入高低的澄清。更重要之处在于,这一事件表明“上市公司”华远集团的财务报表存在严重造假问题,涉嫌违反了《证券法》、《公司法》、《会计法》、《注册会计师法》等一系列法规,司法及行政监管部门理应以任志强的个人澄清为契机,全面介入华远公司并彻查到底,以此保证公众的基本投资利益。“
任志强这774.3万超过万科王石的年薪是否合理呢?而股票市值也达到1.4418亿元,超过王石约1亿元。而华远地产2008年营业额仅为22亿元多,万科却是高达478.7亿元,这不是绝妙的讽刺吗?作为国企老总,把华远地产做小做弱,与万科的差距20倍不止,却拿着天下第一的年薪和股权,这就是任志强所谓的“因为是国有企业,大家就可以拼命的吃,喝,占“吧!这还只是我们目前从公开资料上能够查到的任志强获取的财富,而其他途径获取的财富就不可知了。我相信,将来若公布,必定会震惊全国。
六、房价高企的真相
包括任志强、潘石屹以及他们的御用吹鼓手董藩、叶檀、张维迎、许小年等所谓经济学者,他们千篇一律年复一年地“揭露“这样一个真相:房地产行业不是暴利行业,房价高是政府造成的,政府低价、税费占据了房价的大部分!
我们最后再来戳穿这个荒谬又丑恶的谎言。据公开资料,2012年9月30日前华远地产的毛利率是53.79%,SOHO中国2012年上半年的毛利率是47%。也就是说房价中有一半是华远或SOHO中国这样房地产企业的利润,而另外一半则包括政府受得的土地出让金、税费,以及建筑费用,销售费用,宣传费用。在房价中,政府所能拿到的能有25%左右吧,远远低于房地产商们拿到的。华远、SOHO中国一边通过特权通道从政府拿到非常廉价的土地,一边又把房价高的黑锅扣到政府头上,不可谓不精明,不可谓不恶毒!
综上所述,潘任美们侵吞国有资产输送到外企SOHO中国并转移到海外,却逻辑混乱地诋毁国有企业;赚取50%左右的暴利用天高房价把民众掠夺成欠债房奴,却丧心病狂地谩骂穷人无能、愚昧、傻B。若不依法追责,反腐打老虎怎样取信于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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炮轰任志强 “做大做强国企是掠夺民财”的歪理邪说
任志强终于在亚布力开炮发火。显然发言很多段落是针对众多质疑的回击,但逻辑太过混乱,火力实在太弱,甚至还不惜自残,真为任先生的智商捉急。那就针对任志强重要的论点逐一回应吧!
1)任志强说“我觉得做大做强国企的真正含义就是掠夺民财。市场经济的基础都是民营企业,如果有强大的国有企业可以任意的占有资源,占有各种利益和特权的话,是对市场经济一个巨大的破坏。“
回应:此处任志强实际上是混淆概念。掠夺民财,任志强此处本意是国企争抢了私营企业或外资企业本来应发的财,而并非字面意义上的民众财产。故意偷换概念实际上就是要把国有企业与民众对立起来,让民众去为任志强效命的民营企业、外资企业利益集团去冲锋陷阵打压国企。事实上,市场经济的基础是在市场中运营的各种单位(包括国有企业、私营企业、外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甚至个体户等)必须守法依规地进行市场交易。唯有如此,市场经济才能持续健康地运转下去,民营企业若是非法经营生产毒食品、毒药品、伪劣假冒产品、偷税漏税、侵吞国有资产、欺诈公众、虐待员工、毒害水源环境,那么它们就不仅不是市场经济的基础,而且必须依法处理。
在欧美等市场经济已高度发达的社会,仍然是国企、民企兼而有之,国企主要负责国家战略安全行业,如军工、水务、粮食、石油、通信、重工等,以及公共服务行业,如铁路、公交、教育、医疗等行业,这些行业未必要保持充分竞争,更多要保证国家安全和全民福利。比如铁路虽然是垄断经营,但是政府监管其票价低廉合理,仍有利于民众,设想如果私有化给追逐盈利最大化的私营企业运营,那么春运必会涨价,亏损线路也必然会被停运,这就是私有资本赢而民众输了。而在其他如电子消费品、服装、钢铁、餐饮等行业则应以私营企业为主,并监管使其保持充分竞争避免形成私营寡头垄断。
任志强一刀切的囫囵讨伐国企,似不是无知,而是带有强烈的主观恶意。目标是把目前保留的国有企业全局剿灭,如此,在私有瓜分的过程中,贪官与资本就可以开怀享用大餐,而民众不仅丝毫得不着利,在私有垄断必然的涨价过程中也无法再向政府施压,资本家随便一句“市场供需决定价格“就足以噎死你。房地产行业私有化程度不可谓不高,老百姓却明显越来越买不起房,这并非是国企在作恶,而是资本的逐利本性使然。据公开资料披露,SOHO中国2009年以来毛利率稳定在48%和52%之间就是明证。因此国有企业存在与否并非市场经济问题的要害,应该监管其守法依规交易,不享受例外的特权,既不侵吞掉国有资产,也不对民众作恶。似华远地产这般动用特权关系拿地,然后又迅速超低价转手把上十亿元的国有资产输送给外企SOHO中国,同时其董事长又联同学者、舆论唱高房价坑害平民,这才是真正的掠夺民众财产,也是国家应该依法严厉查处的重中之重!
2)任志强说“为什么说它打着国有企业的牌子,但是没有为全民做出贡献,所以说它是利用全民产权的牌子去拥有和占领了大量全民的资源,获得的收益呢?国有企业上交中央的只有60多个亿,这60多个亿够干吗的?土地占用的费用可能要6万多亿一年,而它的利润才多少。“
回应:不知任志强“国有企业上交中央的只有60多个亿“的数据来源是什么,请出示。据我所查资料,在2011年,仅国有企业中的中央企业就上交税后利润757亿元,2012年预计将上交税后利润823亿元。上交利润比例也在逐年增加。这些钱都将用于中央财政拨款给社保基金、医疗教育等。这些不就是国企对民众实实在在的贡献吗?而私企何时承担过这个责任?
同时,据相关资料,央企2012年累计上交税金总额1.9万亿元,同比增长13%;中央工业企业百元营业收入上交税金7.6元,比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国企+私企+外企等)高出3.1元。大抵原因是国企运营相对比私营企业规范,偷税漏税比较罕见。
3)任志强说“因为是国有企业,大家就可以拼命的吃,喝,占,私有企业反而不会用这种方式去浪费或者是占有,不会做这些无效功。“
回应:这段才是核心要害!任志强被网友们一顿逼问,终于犯傻说出了心中一直想说而不敢说的话,道出了涉嫌流失国有资产输送给SOHO中国的真实动机。因为国有,自己只占13亿分之一,那么就可以明目张胆地吃喝占,进而偷转贪?事实上这是最蹩脚的借口,国有企业加强监管和管理,照样可以做到秋毫不犯,私有企业管理混乱,照样会被硕鼠侵占贪污。唉,我有时也于心不忍,瞧把我们任鸡汤大人逼成什么智商了,这种自白也是可以公之于众的吗?
4)任志强说“而现在25%的外资,就称之为外资企业,75%的国资不能叫国有。对社会上的上市公司和民营企业来说,51%的国有就变成国有企业了,国有企业控股,有按国有企业管理,那产权为什么不平等呢?“
回应:这是严重的造谣啊!25%的外资,那么是铁板钉钉的中外合资企业,怎么可能叫做外商独资企业,也就是简称的外企呢?75%的国资不能叫国有?这才是你通篇想说的吧,因为我查资料证实华远地产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中,国资控股超过64%,让你哑口无言,你才在这里编造新规定吗?超过50%国资股权的企业是否称为国企,是有国家宪法和公司法明文规定的,不是你一句话就可以抹杀或新造的!
综上所述,任志强用一篇逻辑混乱、强词夺理的发言,试图为自己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行径洗地,且又一次的对公众强行讹诈,要把本归属于全民所有的国企财产塞进相关贪官、资本的腰包,不仅道理不通,而且恶毒至极!这种行为近乎于赤裸裸地抢劫,若真予以实行,民众的激烈反抗将不堪设想!
另外,我倒是要反问一下任志强先生,既然国有企业是如此万恶,你为什么还要助纣为虐做国企高管几十年?而且你目前还在担任国有企业性质的华远地产上市公司董事长。请你立即公开辞职退出,并退还国企发给你的工资,以示你是真心在讲这番话。否则,只能证实你虚伪恶心至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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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mo 发表于 2013-3-25 00:15:00 |只看该作者
国有资产流失的典型样本,任志强的非典型人生
2013年的任何一台春晚,都远不如在此期间发生的“潘任美”大戏精彩跌宕和耐人寻味。姿色平平却有四个户口的房姐龚爱爱,虽然房子数量在房氏家族还排不上前茅,却因其牵连出来的SOHO公司涉嫌帮贪赃者洗钱,以及此后引出更火爆的“潘任美”涉嫌转移国有资产收益给外企,可以预见地会引发多年来官方勾结房地产利益链的大地震。由此,龚爱爱完成了最佳女配角的历史使命,潘石屹、任志强和张欣这三位房地产头牌大佬走到了全民反贪大戏的舞台中央。
SOHO涉嫌洗钱并非本文重点,本文重点解剖一下国有资产的应得收益是如何落入[SOHO中国]的外资腰包的,这个案例所展现的国有资产流失路线图,是二十年来的典型样本,顺便,也带读者回顾一下任志强先生的非典型的精彩人生历程。《房产买卖》貌似这么唱的:“任志强不是你想当,想当就能当,没好爹妈、没有机遇,绝复制不来!”
一、华远是否国有资产?
既然本文主要想理清楚的是国有资产是如何流失的,那么开宗明义,首先就要弄清楚任志强任董事长控制过的华远集团和华远地产是否国有企业。根据国资委网站条文规定:国有企业包括国有独资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华远集团网站和公开媒体资料对照显示,华远集团是国有独资企业,归属于北京市西城区国资委100%控股。毫无疑问地,华远集团是国有企业。而华远地产是上市公司,但国资总股份也在64%以上(华远集团46.069%,北京京泰9.008%,北京首创9.008%,即便不算上国有企业北京京泰和北京首创的股份,华远集团也处于相对控股地位,其他股东均不超过11%,无法对华远集团的控股地位构成任何威胁。一旦有机构试图威胁华远集团的控股地位,华远集团只需通过国资委协调购买京泰或首创的任何一家的4%股份就绝对安全。所以华远地产属于国有控股企业,也是国有企业的一种类型。
在此基础上,我们就能判断出任志强以“华远地产不是国有企业”为立论基础的四篇回应长微博是多么的荒谬与软弱无力。任志强说:“非华远集团直接持有的已流通股份已经远大于华远集团的国有股份。”可任志强既不敢列出华远集团持股46%,因为显然54%不会远大于46%;任志强更不敢公布第二大股东北京京泰投资管理中心和北京首创阳光房地产都是国有法人。与华远集团均归属于国资委管理协调。因为一旦公开这个信息,任志强偷换概念就会被一眼识破。
另外,任志强作为华远地产上市公司的董事长,其个人持股不足10.058%(北京华远浩利投资的总持股数,其中还有其它高管、员工股份)。而曾作为华远集团董事长的任志强,不曾拥有哪怕一点点华远集团的股份,其只是由西城区组织部任命及解职的国企管理者,与公务员同属于国家工作人员,刑法中有明确解释?。国家任命的任志强来叫嚣“华远地产不是国有企业”,不知国资委作何感想?这么多年来国有企业改革改来改去就是为了让任志强这样的人来抹杀掉其管理企业的国有企业性质?
[?刑法第93条规定:“本法所称的国家工作人员,是指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群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国家工作人员论。”]
二、 国有资产流失路线图
前文已经辨析清楚了任志强曾经管理过的华远集团与正管理着的华远地产均为国有企业,那么我们再来看看华远的国有资产是怎样疑似流失掉的?(只有法院才能定罪,我写本文只是根据公开报道信息进行质疑,因此我在行文中会加疑似二字)
说起华远的国有资产疑似流失,不得不提起到在其中起到核心作用的铁三角:任志强、潘石屹和张欣。任志强凭借华远集团的国企身份以及由西城区区政府创办的强大背景,在土地招挂拍制度并未严格执行的2009年之前可以用无竞争地拿到低价土地并加价但仍远低于市场价转让给SOHO中国。潘石屹以其强大的商业包装能力和销售资源把土地转化的商业地产产品高价推销出去赚取暴利。而张欣则依据其高盛公司出身的背景和资本运作能力,把包含了国有资产流失部分的资产运作到海外,主要归其个人(香港居民)作为受益人的香港信托机构管理。
让我们来看看具体案例1:光华路SOHO2项目。2010年5月,法学教授陈界融在网上发文揭露了其中端倪。据文中披露:“地处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与东大桥路交汇处的民源大厦项目(在东二环至三环之间,距中央电视台新台址约500米),北京市规划委曾于1993年11月30日“(93)规管条市字第383号”文件,批准国有企业北京制约厂建办公楼、商业、综合等使用,而且,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是划拨。(见下文)该项目获批后开始建设不到两年,由于资金等原因,北京制药厂就停工了,这一停就是10多年,与之同样停工、同时期停工,甚至后来停工的,北京市土地局等行政部门将土地使用权依法收回,而该宗土地却10多年都没有收归国有。到了2007年,其所属华远地产公司以约2个亿的价格,实质取得了原“民源大厦项目”土地,时隔二、三个月后,就以约10.29亿的超低价格将这处CBD绝版高档用地卖给了潘石屹和张欣的SOHO中国公司”。
该处用地并非空地,而是未完全建设完成的烂尾楼,建筑面积18万平米。即每建筑平米售价仅为6000元。而该块土地是在北京二、三环之间,在北京的CBD正中央,寸土寸金的国贸商圈,这个价格真是“天上掉馅饼”!如果按照不动产评估,该宗地的价值至少是40多亿!国有资产疑似流失的差额巨值就一目了然了。
这是实质正义的考虑,若基于程序正义考虑,华远转让该宗地给SOHO中国的交易仍然存在严重问题。据媒体报道“在昆仑饭店大堂咖啡厅的这次秘密会晤,任志强和潘石屹只谈了40分钟,便在一张正面有字的纸张背面草签了一个只有50个字的合同,双方各自“签名画押”,交易就算是达成了。”任志强并非控股股东而只是华远地产的管理者,如此涉及上十亿的项目,且是北京CBD中心地带的绝版好地,合同竟如此草率地在40分钟内签订,不需要上报华远地产董事会审批决议?也不需报备给大股东西城区国资委?这足以说明国资委对于华远集团和华远地产的监管职能已经失控,华远沦为任志强绝对控制的“独立王国”。
正是基于对国有资产重大流失的痛心和责任感,陈界融等14位各界人士实名举报到国务院及北京市国土资源局。而北京国土资源局却答非所问,仅答复了延迟施工的原因,却回避了交易过程中的国有资产疑似流失的严重问题本身。如今,任志强在回应长文中宣称“华远加价转让给SOHO中国怎算是廉价转让”,简直不值一驳,你作为华远地产的董事长,就应该为华远地产股东的利益最大化负责,最恰当也是最规范的方式就是公开拍卖招标,可以允许SOHO中国也参与进来,那么SOHO中国还会仅以10.29亿的超低价格拿到这块地吗?而拍卖价格与10.29亿之间的差价就是华远地产损失的收益。而其中的64%就是国有资产流失的巨额。
事实上,SOHO中国拿到该项目后稍加装修建设和商业包装,就预估参照4万元/平方米均价估算,该项目可实现销售额至少76亿元。76亿与10.29亿,刨除微小的工程建设成本和销售成本,其间外资控股的SOHO中国攫取了怎样的暴利?其他如SOHO北京公馆等项目,类型相似,就不一一赘述。
三、任志强的非典型人生
为什么这样好的地块任志强的华远能够拿到,而别人不行,除了华远的国企优先权外,也不能忽视任志强的个人能量。据媒体报道《任志强家世曝光父亲任泉生曾任商业部副部长》,1951年3月8日,任志强出生于一个典型的红色高干家庭。任志强的父亲叫任泉生。据新华网介绍,任泉生1937年参加革命,曾是新四军干部,解放前担任过中原局税务局局长,文革中一直担任商业部副部长,主管物资供应;母亲在文革后期主管北京副食、烟酒等生活必需品的供应。
而据任志强口述,任志强与他哥和他姐都曾加入武斗组织,然后在组织因武斗伤害众多市民黑五类被毛泽东勒令解散后于1969年1月9日前往陕西农村插队,因胳膊摔断而回北京到积水潭医院治疗。从那以后,就没回延安,去我妹妹所在的莫力达瓦了。然后在同年冬天通过父亲老战友儿子招兵走后门参军。在军队里,任志强通过母亲在北京市二商局工作管供应的便利,经常借这些关系给部队采购一些物资。1980年因提干不理想,任志强就提出复员。但在未正式复员的情况下,任志强在北京晃了一年,没回部队。那时候部队已经给他提官儿了,任命他为作战股长。但是任志强没回去,所以命令被取消了。请教懂行的朋友,如此情况,是否属于逃兵?应否接受军事法庭处理?
此后,任志强回到北京,开始做小买卖,倒卖一些物资。任志强说:“我也是第一个用军用飞机倒“走私品”的。因为当时从南方进的这些商品实际上就是走私品,我们等于是在替人家“销赃”。我们曾经被广州公安局抓了一次,扣了货,连飞机一块儿扣的。可军用飞机人家可不管这个,你地方凭什么扣我?第二天我们的货就放了。”从此可以看出,任志强所炫耀的事实上就是在做后来引发学生、民众声讨大动荡的官倒走私行为,尽管没有被法律追究。而核心问题是,当时极难拿到的倒卖批文,任志强难道没有借用其父母的关系就拿到了吗?
1984年,任志强正式调入华远集团,在集团下属的一个集体所有制企业任职,这虽然不是一家国企,但仍是公有制企业,而绝非私营企业。任志强说:“1984那一年,我们挣的利润,和华远按约定一九分成,也就是说90%上交,10%归我们发奖金。我就把奖金发了。我们当时一共就五个人,给我3个编制,还有俩待业青年。待业青年每人给几百块钱奖金就不错了,那个干部给两三千,剩下我们两个主要人员,当时拿了大概是一万六、七的样子。”一万六是什么概念呢,1986年时,一个十年工龄的工人月工资是60元左右。而任志强拿了这一万六究竟是否属于侵吞国有资产我们不去纠结,他因此被关了14个月,出来后检察院下了裁定书,写的是“可不认为犯罪”。这都是任志强自述内容。而他的副手,却因为挪用公款罪先被判无期徒刑,后来被判7年半徒刑,任志强自述未参与。
任志强后来辩解称,他后来当上人大代表,事实上证明自己无罪,因为人大代表不能有任何刑事犯罪记录。
而后,任志强就像驶上了快车道,很快就被提为华远的副总。“华远总经理戴晓明说,我们集团决定了,就算任命了,不管区里认不认。政府的副处级干部,就由组织部管了。”要格外注意,此处任志强把自己称为政府的副处级干部,组织部任命的,而今日他在微博中居然还声称“没有做过国家工作人员”。1992年组织部又任命他为华远集团总经理。此后又做过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可谓风光无限。
1988年成立了华远地产,任志强终于登上了房地产的舞台。任志强凭借华远集团与西城区的紧密联系,从旧城改造项目起家,在旧城拆迁中也会经常发生冲突。在现场,任志强被拆迁户拳脚相加,眼镜被打碎了,头发也被揪掉了不少,但没有还手。
就这样,任志强座倚京都,背靠政府,充分发挥改革的政策优势和良好的人际关系,占尽了天时、地利、人和。再加上他超常规的、杰出的个人才能,使其在政府划拨用地,政策利用渠道等方方面面,都拥有着无与伦比的、超出常规的运作能力。
华远走的路线可谓两头开花,要么是建设大型的献礼工程,像西单文化广场,要么是成本低廉的拆迁房和集体住宅。西单文化广场的改造使任志强成为房地产行业的“大佬”,当时华南大厦的建设是北京与上海、广州联合的一次创举,据了解,后来成为国家总理的朱熔基就多次与任志强会晤,共议华南大厦的建设。
而任志强依靠在北京的关系,不断承接市政工作中的房屋拆迁工程。这是许多开发商可望不可及的肥差,因为拆迁房是不用愁销路的,而且成本极低,房屋的设计和质量只要不出事就已是功德无量。
可以这么说,1998年房改以前,任志强的华远主动经营给政府献花工程(西单文化广场等)和拆迁房。应该说,拆迁房是任志强所依赖的一个肥差,也是他最擅长的。
再以后,任志强就与潘石屹相识并展开数次“鸡蛋换粮票”的合作,这个过程也为大家所熟知了。

四、  任志强卖房疑云
据新闻报道(资料来源:新浪房产http://news.dichan.sina.com.cn/2012/11/28/605954.html )11月27日,北京链家地产公布一则二手房出售信息引起广泛关注。该信息显示:“现正出售的是房地产大亨任志强(微博 博客)的房子,均价比市场每平方米低5000元到8000元。一套便宜几十万,此事百年难得一遇。”一位地产中介告诉记者,据其了解,业主出售房产是受即将出台的房产税影响。牡丹园店A组的中介告诉证券时报记者,“该单元1至18层均为任志强及其家人所有,共18套,目前出售的是12层以下的房源,过几天13层以上即将放盘”。
针对此一传闻,华远地产董事长任志强11月27日16点50分在新浪微博表示,“一群记者们连续不断的打来电话,说网上在传我低价卖私房。稍微动动脑筋的人都知道这一定是假的。第一,我没有一套单独在自己名下的商品房,所住私宅也都是自己开发的楼盘。第二,同名同姓的做地产的叫任志强的有四人,别张冠李戴。第三,网上谣传的房子也不是华远开发的。”
在记者再三询问之下,上述链家地产中介仍表示,该处房源的业主就是华远地产董事长任志强。“这个广告肯定不是我们单方面打出来的,应该已经征得了业主的意见。房本我们也都是看过的。”她说。
该中介告诉记者,11层以下的房源户主名字是“任志强”,11层以上的房源户主名字是“任志刚”。“因为就有记者打电话跟我核实,正好同事今天下午刚刚卖了一套,我跟她确认过的。再说,好像没听说还有哪个地产大亨也叫任志强。”她说。而根据任志强自述,其兄长恰好名叫任志刚。而地产中介都不知道的另一个地产大亨任志强是谁,此任志强倒可以告诉我们。而另一关键证据是,此处房源所在小区金尚嘉园的开盘销售代理商正是任志强华远集团旗下的华远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昨天还能打开,今天已经点击不开,快照也打不开了。但是在百度搜索“金尚嘉园代理商 华远”仍可见。但是事实不会因此变更,也更说明此处有大鬼)
为何任志强不敢承认这18层价值近亿元的房产属于他和亲属所有而百般推脱呢,以他宣称自1996年起就年薪700多万的身家,承认了也不致有太大问题,我曾百思不得其解。而今日任志强回应长文解了我的困惑。原来在2011年以前,因为任志强是组织部任命的国企管理者,按照相关规定,他只能领取到60万左右的年收入,而以此收入,确实解释不清楚这价值近亿房产的来源。而根据他的拼命撇清态度,更让人怀疑这18层房产涉嫌侵吞国有资产。
?综上所述,抓住光华路SOHO2项目和金尚嘉园18层房产为突破口,这疑似侵吞国有资产的迷局不敢轻松解破,只是,不知有否敢动老虎的武松为民除害?我也是一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平民,质疑动辄谈及与国家领导人交情来往的任志强大人也不由得心生恐惧,或许明天我的微博被关甚或我人被跨省,但是我期望我们中国社会向平民话语权和权利越来越大的方向发展,每一个平民都对这种官商勾结侵吞全民财产的恶行噤若寒蝉而不敢发一言,那么就不会有任何一点点小的进步。因此,我站出来发出我的声音,希望国家能够彻底清查、还原真相,当然我也希望,不会因为这据实质疑招惹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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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ijing 发表于 2013-3-25 00:27:00 |只看该作者
网曝任志强已跑路,纠出任志強多个假身份证,非法屯房,交易,任借去美国学习为由,跑路,曾经的逃兵,囚徒,官二代,红二代,党员,悲剧!1992年4月9日, 华远总公司兼并经营广东阳江市汽车空调设备厂的合同书 由阳江市经委主任卓世匡 和华远公司总经理任志强签署。阳江汽车空调设备厂法人就是任志强,身份证110101510308193。
中国资本市场顶级富豪的企业帝国,大热的潘任美问题不一而足,首先以潘氏夫妇为例。
企业名称 注册资本(万)
北京朝外搜候房地产有限公司 2*** 美元
北京成耀世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 人民币
北京丹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 人民币
北京红石建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3*** 美元
北京红石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2*** 人民币
北京红石新城房地产有限公司 1*** 美元
北京坚创世纪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1*** 人民币
北京建华置地有限公司 1**** 人民币
北京开成世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5*** 人民币
北京开河世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 人民币
北京凯恒房地产有限公司 1*** 美元
北京蓝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1**** 美元
北京明悦世纪房地产开发咨询有限公司 1*** 人民币
北京千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9*** 人民币
北京青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1*** 人民币
北京山泉世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 人民币
北京山石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 3*** 美元
北京搜创世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 人民币
北京搜候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 9*** 美元
北京搜尚世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 人民币
北京索图时代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 人民币
北京索图世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 人民币
北京望京搜候房地产有限公司 9*** 美元
北京新幕世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 人民币
北京野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 人民币
北京缘尚世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 人民币
北京展鹏世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5*** 人民币
北京中鸿天房地产有限公司 1*** 美元
北京紫色世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 人民币
海南红石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2*** 人民币
上海鼎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 美元
上海杭钢嘉杰实业有限公司 1***** 人民币
上海弘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8**** 人民币
上海旭升置业有限公司 1**** 美元
上海长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 人民币
上海长翔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1*** 人民币
以上为潘石屹担任法人代表的企业,总注册资本近77万亿,相当于2012年中国GDP的1.5倍。
欣实城市建设开发(天津)有限公司 9*** 美元
欣耀城市建设开发(天津)有限公司 9*** 美元
北京搜候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8** 美元
以上为潘石屹的香港籍太太潘张欣担任代表的企业。
不断注册不断投资不断贷款?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国家出资企业改制过程中隐匿公司、企业财产,在其不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后将所隐匿财产据为己有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以贪污罪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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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imei 发表于 2013-3-25 01:12:00 |只看该作者
任志强和潘石屹人大代表那些事儿
台湾出生的美籍公民李开复 在3月2日发表了一条微博“ 【“终身人大代表”申纪兰谈民主选举】问:您平常跟选民有交流吗,选举的时候跟选民有交流吗? 申纪兰:没有。我们这是靠民主选举的,你交流就不合适,不选你,你就不要去“各”(麻烦)人。

李开复随后在转发评论中称申纪兰不与选民交流就不配当人大代表。不错,抄袭工厂首席装逼官跟薛蛮子一样,身为美籍公民,却格外关心中国内政。我点开链接死活搜索不到李先生复制到主博的这句话,虽然李开复撒谎多次,什么奥巴马是他同班同学一起逃课啊,什么把自己的助理教授职称吹嘘为副教授啊,但我还是决定再相信他一次,暂定他说这段是报道信息。显然申纪兰说的这交流也是指为拉票去麻烦人,她提出让选民自主选举,这有什么错呢?在报道中,申纪兰说:“对于好代表的标准,那就要代表人民利益,给人民办事,不能以权谋私。我有充分发扬民主的权利这一原则,当代表,对人民有利又何必反对呢,对人民没利的事又何必拥护呢。拥护的就赞成,不拥护的保留嘛。这就是民主。”很有道理啊,李开复怎么不转发这段呢?

不深说了,跑题太远。今天要说的是,李开复如此痛斥一个跟自己相隔千山万水的人不配当人大代表,却怎么对身边真正不配当人大代表的任志强和潘石屹 失明失语了呢?不止失明失语,而且还相谈甚欢推崇备至,就因为你们都属于普世价值公知圈?

今天,我就用事实好好抽抽你们的脸!先说说任志强是如何当选人大代表的。

任志强口述:“再往后,区里看我们公司发展得越来越好,他们有点儿过意不去,而我又老提旧事。最后他们说,“我们也不能取消党员处分,你就当个人大代表吧,就算没什么问题了”。可我当人大代表时,人家又说我老投反对票,还是弄个政协委员吧,你爱说什么就说什么,反正你没有投票权了。所以后来又让我当了市政协委员。我这个政协委员,就是因为这件事。区政府以这种方式算是给我“平反”了,你再说别的也没用。”

从这里可以清楚看出,任志强的区人大代表是区里任命的,或许走了相关程序,但是他并非是选民提名的,而是政府提名的,目的是为了取消党员处分和为他因为贪污被刑事拘押14个月“平反”。但这种靠当上人大代表来抹杀犯罪记录的想法貌似是任志强的一厢情愿,任志强:"还好后来被选为人大代表,证明了自己(无罪)。"因为人大代表法中明文规定:“代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暂时停止执行代表职务,由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报告 (一)因刑事案件被羁押正在受侦查、起诉、审判的; (二)被依法判处管制、拘役或者有期徒刑而没有附加剥夺政治权利,正在服刑的。 前款所列情形在代表任期内消失后,恢复其执行代表职务,但代表资格终止者除外。 ”也就是说,有期徒刑结束后,仍然可以当人大代表,因此不存在当选人大代表就证实任志强无罪的法律依据。

任志强当选西城区人大代表竟是如此荒唐理由,且是被上面指定而非下面选民选出来的,李开复怎么不来指责批评?任志强又有何理由指责其他代表的选举资格?

再来看看潘石屹的北京市人大代表当选过程。

2007年11月,潘石屹的SOHO收购了任志强华远地产的光华路、北京公馆两个项目,涉嫌国有资产流失的多番论证大家已经非常清楚了。在发布会上,潘石屹说:“我不像任总既是人大代表又是政协委员,可以参加那么多组织,我想进组织估计也没有人要我。” 任志强:“组织的好处在于内部的协调,以及行业性组织内部的合作,有了组织,有了沟通和交流,就不用老去土地拍卖会上举牌。”
这段露骨对话透露两个信息,一是如果成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可以不用去土地市场“挂投拍”竞争要地,可以借组织内部搞定。简言之,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称号是羊皮,披着这羊皮就可以谋取狼的利益。二是此时潘石屹既不是人大代表也不是政协委员,看着一样无耻的同类任志强既是人大代表又是政协委员,借此捞取商业利益,便急得眼睛冒火、鼻子流血、嘴里流涎水。
潘石屹那种羡慕嫉妒恨的酸劲让人费解,因为他信仰并违法传播的巴哈伊教是严禁信徒参与政治的。但是仅仅不到一个月后的2007年11月30日,潘石屹就当选为北京市人大代表,选区是崇文区,潘石屹由于其资本家的牟利本性,最终介入了政治。他是这样描述当选经历的:“这件事程序很复杂,早在一两个月前,就有人到我们公司做过民意调查,但我不知道自己是否被选上了。”
从他自己的描述看,基本当选程序是:中共北京市委组织部门提出动议,向潘石屹公司职员征求意见,没意见,确定为北京市人大代表候选人,提请崇文区人代会选举,通过。这里,没有任何一环是选民选举,也即,潘石屹当选北京市人大代表,并没有经过任何选区选民的民主选举。他不是崇文区人大代表,也没有经过崇文区内某一选区选民的多数同意,便直接当上了北京市人大代表。
由此可见,决定潘石屹当北京市人大代表的主导因素,是上级领导的赏识,而不是民众的选举。李开复怎么也不来质疑了呢?
申纪兰代表参加人代会,至少她代表了大多数民众的立场来审核各项提案,对于不符合人民利益的提案她也实践了自己的弃权权利。但是潘石屹当选人大代表后,立即提出三个提案,“提案一,建议降低商业物业出租税;提案二,建议北京市取消‘双限房’;提案三,让土地交易市场更加透明化。” 潘石屹不仅明目张胆地为自己以及地产商谋求利益,取消限地价、限房价的双限房更是要阴谋消灭民众低价买到保障性住房的福利,从而推动商品房价不断上涨。从这事实也可见识到笑面虎潘石屹的阴狠程度并不次于任鸡汤。
任志强、潘石屹相互勾结涉嫌侵吞国有资产,事实已经非常清楚,微博认证用户@李牧得到的可信消息证实政府也已展开相关调查。这是涉嫌犯罪。而他们通过人大代表身份提案以及操纵舆论鼓吹推涨房价,吸血民众榨取50%左右的暴利。这是违逆民意。而且张欣已经举证潘石屹是全家皆外籍的裸代表,潘石屹还有什么资格留任人大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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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tro 发表于 2013-3-26 00:34:00 |只看该作者
任志强口述:“我1998年上了人大法律系的在职研究生,有毕业证。现在学历填的就是研究生。其实我本没怎么上课,断断续续总共就上了四堂课。说句实话,那时候我英文确实不行,所以英文是别人****的。”
志强终于还是夜奔美国了,没“去哈佛”,去了沃顿商学院。五天的休假式培训后究竟回不回来?谁知道!不过我深情盼着他学成归国,像个顶天立地爷们儿一样下飞机直奔中央电视台现场直播向全中国人民证实自己的清白,包括涉嫌侵吞国资案、九十套房悬案和学历作弊案,当然,最先要解释清的,是拥有两张有效身份证的假证案。
最初网友爆料任志强有两张身份证【110101195103081932】和【110102195103081939】后,北京晚报率先跟进,采访任志强询问如何回应网络质疑,任志强先是避重就轻地回以一、二代身份证号码不同正常,在网络热炒前六位区号不同后,才回应【110101的不是我的(身份证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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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tro 发表于 2013-3-26 00:36:00 |只看该作者
任志强的“零口供”不能瞒天过海
 在陕西“房姐”龚爱爱被曝出拥有4个户口,在京城拥有41套房产后,“一人多户”似乎成为非法囤积大量房产的“遮阳伞”。近期亦有网友爆料任志强疑使用另一个身份证大量囤房,称其在北京拥有“90套房,市值四五个亿”。
  一问三不知,一下子成了任志强的搪塞。这似乎不是任志强的风格,任志强是得理不饶人的主。但一人两个身份证背后的难言之隐,也只能让这个素有“任大炮”之称的家伙,变成哑炮了。关于被曝光的两个身份证,任志强的狡辩显得幼稚多了。关于“90套房,市值四五个亿”的质疑,也相信是个很容易查明的线索。任志强的“零口供”瞒不了天,也过不了海。囤积房源,恶意炒作,哄抬房价,扰乱市场,嘿嘿,任志强这回你是“摊上大事”了。
  关于任志强,社会正常的判断就是一个奸商而已。不过他似乎也乐意接受这份民调,并一步步在社会的骂声中成长为“地产名嘴”。不过,他也没有闲着,骂骂政府的无能,或骂骂老百姓的无能。骂政府是房价高起的罪魁祸首;骂百姓不会挣钱买不起房。作为一个地产商,他似乎是高房价之外的“局外人”。
  任志强还在印证其去年的预言,今年的房价要暴涨。表面上看,这个家伙又对了。但窥看一下市场火爆的实质,难免又是一场炒作。房产新政“国五条”的出台,仿佛刺痛了房地产市场的某一根神经。全国二手房市场的火爆交易,被各界普遍认为是“房价的又一次上涨”。这一真相背后的乱象,似乎无法澄清。二手房市场的集中抛售,在“国五条”的威慑下爆棚,很容易理解。但,突然与此对等的出现那么多“接盘者”,应该有悖常理,解读为“房价的又一次上涨”应该是扯蛋。不妨直说,这是手里大量囤房者的来回倒弄的繁荣假象,这其中应该任志强之流的背影,或者说他们这些人就是幕后的操纵者。
  无论如何,任志强的“两个身份证”问题,都应该给社会一个交代。至于任志强有没有陕西房姐类似的问题,有没有恶意扰乱市场的行为,也要同时进入调查程序。中国房产的调控政策,屡屡败北,如果真是任大炮之流从中作梗的结果。其罪名应该不只是“投机倒把”,应该是破坏社会经济秩序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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