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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VC被失望公司“套牢”, 后续如何“解套”止损 [打印本页]

作者: xys    时间: 2012-8-9 18:55
标题: VC被失望公司“套牢”, 后续如何“解套”止损
对于很多即将进行创业的年轻人,风险投资(VC)是他们需要借助的力量,但同时也充满着未知,有不少人将风险投资看作洪水猛兽。
一个备受关注的话题:如果公司业绩微幅盈利,没有达到VC预期,也没办法上市,甚至濒临破产边缘。VC将采取何种措施来解套或止损?
风险投资合同中一般会有“赎回”(redemption)和“优先清算”(liquidation preference)等条款保障VC的利益,使得其在“形势不妙”时可以“先跑”。从理论上说,优先清算权可以使VC优先于其他股东获得清算财产的分配,直至收回投资成本,甚至加上一定比例的利息。
风投退出的途径无非就是上市、股权出 售和清算,到了这个阶段对VC来说关键的问题已经不是“赚钱”,而是“止损”。投资协议中的优先购买权和共同出 售条款、回购条款肯定都给出了纸面上的解决方案,但如果找不到合适的交易者出合适的价钱,还是无法执行。这时,VC需要分析:
(1)为什么上不了市?
公司在风投进入后3、5年后仍无法上市,原因到底何在?是受阻于法律结构还是财务数据?是国内的证监会不批还是国外的投行不敢接手?是自身发展太慢还是外部环境太糟?很多财务上还是巨额亏损的公司都可以顺利登陆纳斯达克,公司无法上市应该有一个能说服人的解释,让投资者相信其在未来能克服这些问题,才应该由GP或其掌管的新基金接手,否则的话“以新还旧”就多少有点“庞氏骗局”的味道了。
(2)为什么卖不出去?
按道理说,一家盈利的公司应该是不难出 售的,无论是管理层还是同行甚至其他PE,都应该有兴趣收购。如果只是价钱谈不拢,各方对估值产生较大分歧的原因是什么?是不是和不能上市的原因类似,对其前景信心不足?如果管理层或GP觉得公司的价值被严重低估了,不妨设计MBO方案从VC回购股份,不过这时GP涉及利益冲突,正如叶律师所说需要对LP进行充分的解释。
(3)如果确实没有合适的人愿意接盘,恐怕对公司进行重组甚至清盘在所难免。
由于中国的破产程序繁琐冗长,也意味着VC的这笔投资可能要遭受巨大的损失,曾经红极一时的ITAT(重组)、太子奶(僵局)、PPG(清盘)算是前车之鉴。
(4)VC思考问题的角度和巴菲特这样的价值投资者不同,必须要有强烈的时间观念。
初创公司的失败率很高,所以VC应该在基金存续期届满前未雨绸缪,不可抱侥幸心理。在宏观经济环境不佳的情况下,新一期的基金募集可没以前那么容易,很多LP(比如大学捐赠基金)说没钱就没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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