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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永寿县大学生村官创业可享受四重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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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迪斯科
时间:
2013-5-7 07:33
标题:
陕西省永寿县大学生村官创业可享受四重优惠
“我们4个人种了两棚芹菜和两棚西瓜,长势不错,肯定能给群众调整产业结构做出表率。”在永寿县监军镇民丰村大学生村官创业基地,2011年大学生村官晋菲菲指着眼前的果蔬大棚激动地说,“今年,县上为大学生村官创业提供了四重优惠,现在我们一不愁资金,二不缺项目,没有了后顾之忧,不愁干不成大事业!” 近日,永寿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人社局、农牧局、科技局、工商局、地税局和人行永寿支行等八部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大学生村官自主创业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大学生村官创业的优惠政策,其中基金扶持、金融支持、工商和税收等四个方面的优惠最为引人注目。
基金扶持。该县采取县财政拨款、单位和企业资助、社会和个人捐赠的方式,首次设立了大学生村官创业专项基金。凡大学生村官创业项目均可获得3万元的借款扶持、5000元的代偿贷款利息扶持或5000元的无偿补助。截止目前,该县已筹集到基金30万元,先后扶持创业项目2个,发放创业基金4万元。
金融支持。该县辖各金融机构对大学生村官创业提供信贷支持,凡符合条件的大学生村官自主创业项目,均可申请5万元以内的小额信用贷款,特别优秀的可放宽至10万元,并享受低于现行贷款利率20%的利息优惠。同时,大学生村官自主创业优先享受小额担保贷款扶持。
工商优惠。大学生村官创业享受工商优惠,凡从事个体经营的(国家限制的行业除外),3年内免交登记类、管理类和证照类的各项行政性事业收费;创办领办合办的经济实体,注册资本达到3万元的即可登记注册,允许首期注册资本到位10%,剩余部分可在三年内全部到位;办理工商登记时,只需提交个人身份证明、有效房屋租赁合同和产权证明,允许用自有或租赁的住房兼作经营场所。
税收优惠。大学生村官创业享受税收优惠,凡从事个体经营或相关技术培训的,月营业额在两万元以下的,免征营业税。开通大学生村官创业服务“绿色通道”,简化办事程序,为大学生村官创业提供“申请优先、受理优先、审批优先”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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